以房養老保險在中國前景如何?
以房養老是一個外來品,在中國前景黯淡,具有太多阻力和不可操作性,小財不看好未來十年的以房養老保險發展。
我國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雖已5年,但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8月末,該險種期末有效保單僅126件,市場反應可謂是慘淡無比,簡直可笑了。
所謂以房養老,目前多指“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本質上是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商業養老保險業務。
從操作層面來說,就是老人將所擁有的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仍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分權,處分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通俗點說,就是將老人的“死房子”變成了“活錢”,既能實現“居家養老”又能“增加養老收入”,一舉多得。
但是以房養老在國內發展非常緩慢,原因不外乎以下五點:
第一,以房養老對傳統養老觀念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自古以來,中國人根深蒂固的的養老觀念是“養兒防老”,子女具有贍養義務,老人去世后,房產由子女繼承。房產也是中國大部分家庭財富里占比最高的資產,是老人奮斗一生積攢下來的主要財富。老人如果選擇抵押房產,可能會引起家庭糾紛,或者面對社會非議,老人能否堅持選擇,值得商榷。因而,參加以房養老的人群中以無子女老人、孤寡老人或者空巢家庭居多,其他老人群體興趣寥寥。
第二,房屋價值的波動是以房養老業務的主要風險。
房屋的價值是養老抵押貸款的關鍵,也是產品定價的核心影響因素。自從1998年福利房改革以來,房地產市場走向飛速發展的市場化之路,中間歷經國家多次宏觀調控,房價出現數次大幅波動。
就當前階段而言,房價的未來漲跌如何,誰都說不好。如果抵押房屋價值下跌,下跌損失風險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房屋價值一直上漲,保險公司則面臨一定的道德風險——部分早期投保的老人可能會選擇退保,而后再重新購買“以房養老”產品,以獲取更多的養老金。
特別是最近幾年,房住不炒成為主流聲音,一線城市的房地產價格較之前幾年出現不同程度的下滑,保險公司承擔了下跌風險,對于業務開展形成了巨大的壓力。
第三,涉及房屋的產權政策、法律制度也是推動以房養老業務的障礙。
對于城市居民而言,住房有著70年土地使用權限制,用來“以房養老”的房屋一般居住了幾十年,保險機構拿到此類住房面臨很大的政策風險——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后,如何續期和處置,當前國內尚無明確規定。而對于真正有養老困難的農村老人來說,農村宅基地在法律上是嚴禁流轉的,其使用權是不能抵押的,可以說“以房養老”很難在農村走得通。另外,房屋還涉及稅收等法律制度,物業稅、遺產稅尚未出臺,房產稅如何征收也沒有明確。說到底,“以房養老”缺乏頂層設計,沒有配套政策,政府支持力度也有限。
第四,以房養老還面臨貸款利率變化和被保險人的長壽風險。
一方面,抵押貸款一般要運作幾十年,貸款利率隨著經濟形勢、宏觀調控一直在波動,保險公司缺乏鎖定利率的工具和機制。另一方面,從1982年到2010年,我國男性平均壽命從66.28歲增長到72.38歲,女性則從69.27增長為77.37,分別增加6.1和8.1歲。人均壽命的增加,意味著出售“以房養老”產品的保險公司要支付更多的養老金,甚至有可能超過房屋的價值,這就進一步降低了開展業務的意愿。
第五,在以房養老業務的具體操作上也面臨諸多難題。
作為一款保險產品,合同條款復雜,一般老年人難以理解。同時,在業務流程中,包括房產登記變更、對房屋的價值評估、公正等環節,都需要中介機構的參與,并支付不菲的中介費用,這就提高了交易運營的成本,而提高的成本,最終還是由投保人買單。
綜合來看,基于以上至今還未解決的難題,“以房養老”保險也注定是一個小眾產品,在中國沒有特別好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