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這個話題由來已久。
因為銀保監會發的一個《通知》,最近又出現在公眾的視線。
銀保監會近期發布《關于擴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展范圍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深化商業養老保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發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對傳統養老方式形成有益補充,滿足老年人差異化、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擴大到全國范圍開展。
說通俗一點,就是把老人名下合法的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然后保險公司根據房產的估值,每個月給老年人一筆養老保險金。
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了,并不是意味著就沒地方住了,還可以繼續住在原來的房子里。

這樣的方式,從目前輿論的反饋來看,蠻受爭議的。其中最重要的一個爭議點是:拿到手的錢和房產價值不對等。
關于日后增值的問題,我查了一下保險公司的做法(以幸福人壽為例):
如果房價上漲,保險公司不參與房產增值收益,如果將來房價上漲,抵押房產增長全部歸屬于投保人或繼承人;如果將來房價下跌,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終身領取固定養老金,不受房價下跌的影響。
從這份保單的說明來看,還是比較穩妥的約定,是一筆不賠的買賣,對老人而言也不需要改變現狀。
相當于是保險公司和樓市的一個對賭:漲了算你的,虧了算我的。從中看出,保險公司對樓市還是很有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