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田文華”這個名字,有人很陌生,有人卻對她恨之入骨、咬牙切齒。
田文華和她的三鹿奶粉
時間來到2008年,時年全國各地不少嬰兒被發現患有腎結石,這一現象實屬罕見。而患者家長發現他們的孩子基本都在飲用三鹿牌奶粉,矛頭直指三鹿集團。
事后經調查發現,部分三鹿集團生產的奶粉中被發現檢測出化學原料三聚氰胺,作為化學原料,三聚氰胺嚴禁添加到食品中,這種物質對人體健康危害極大,甚至被世衛組織列為致癌物質。
然而,三聚氰胺的含氮量極高,這從它的化學式C3H6N6就可見一斑。它被不法分子摻入到奶粉中冒充高蛋白,以此提高蛋白質含量指標,被人稱為“蛋白精”。
毒奶粉事件爆發之后,相關部門立即啟動了調查懲處程序,根據《食品衛生法》和《產品質量法》,三鹿集團被罰款4937余萬元。田文華時任三鹿集團董事長,是三鹿集團的掌舵人,作為直接責任人,2009年田文華因為“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嬰幼兒配方奶粉、液態奶制品”被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無期徒刑,那年她67歲。除了田文華,三鹿集團三名高管被依法判處5-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當年三鹿氰胺涉事奶粉對嬰兒的危害是極大的,除了會造成泌尿系統的結石外,還會影響孩子的發育,有些嬰兒甚至出現了“大頭娃娃”的癥狀。截至2008年9月21日,死亡4例,而截至2010年底,有超過27萬患兒家長領取了一次性賠償金,也就是說,2008年的毒奶粉事件受影響的家庭在30萬左右!
受此事件影響,包括歐盟在內,俄、日、越、印、英、法、意、坦桑尼亞、菲律賓等多個國家宣布全面禁止進口含牛奶成分的中國制嬰兒產品,對我國嬰幼兒乳業的發展帶來了深遠的負面影響。
田文華三次減刑
田文華最開始被宣判為無期徒刑,按說應該“坐穿牢底”了,但后來她經歷了三次減刑:
第一次,2011年從無期改判為19年有期徒刑;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田文華在河北省女子監獄服刑,2011年6月,河北省女子監獄提出減刑建議,依據是田文華服刑期間認罪伏法、遵守紀律、積極勞動、積極學習等,被記功3次,還在2010年的時候被評為積極改造份子。
河北高院依據《刑罰》和《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依法將刑期由無期改判為19年有期徒刑,這么算下來,2030年11月3日服刑結束。
第二次,2014年減刑一年零九個月;
第一次減刑后,田文華獄中表現良好,再次獲得減刑機會,河北高院在2014年依據相關規定再次減刑1年零9個月。
第三次,2016年減刑一年零6個月;
2016年,河北省女子監獄提出,田文華服刑期間表現良好,認罪悔罪、積極改造,2014、2015年度被評為獄改造積極分子,依法提出減刑建議。
這次,河北高院再次裁定減刑1年6個月,這么算下來,2027年8月3日田文華將重獲自由,那年她已經85歲高齡了。
那么為什么說明年田文華就有可能出獄呢?
想必很多人不理解,雖然經過三次減刑,田文華服刑期也要到2027年8月3日,那為什么說她2022年就可能獲得自由呢?
實際上按照《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如果后期有減刑,實際服刑期也不能少于13年,起始時間是從宣判之日起的,田文華的宣判時間是2009年3月15日,如果按照此規定,假設接下來田文華再度獲得減刑機會,且減刑時期足夠長,那么理論上她最早可于2022年3月15日出獄。
當然,以上只是根據《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推定,事實上目前尚沒有第四次減刑的消息,所以田文華“在明年出獄”有這種可能,但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寫在最后:
以上就是當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和田文華的罪行,她的三次減刑是依法依規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各機關部門一定是有法律依據的,但她真的能再次獲得減刑機會并于明年出獄嗎?這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最后,希望當年受三聚氰胺奶粉影響的孩子安好、希望背后30萬家庭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