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如下兩大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那個時候艱苦奮斗,物價穩定,物資匱乏:
歷過的人都知道,七十年代40多塊錢的養一家人很正常,原因有三:一是艱苦奮斗。因為那年代各行各業的人無論老少不能艱苦奮斗,把勤儉持家作為一種光榮傳統,崇尚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犯罪的思想理念,全社會都抵制一切向錢看的奢侈之風。
二是物價穩定。你可別小瞧這40多塊錢,因為那時候很多物資都是用憑票供應,因此物價很低,白菜一兩分錢一斤,一根冰棍沒有超過一毛錢的,大米才一毛多錢一斤,豬肉才六七毛錢一斤,一只雞也就兩塊多錢。一年上學的書本費也就幾塊錢,電影票一角五。
三是物資匱乏。實事求是的講,那時候的住房條件,醫療條件,包括城市建筑等等方面,確實跟現在沒法比。因為那時候物質極其的匱乏,有自行車等三轉一響,那就是富裕戶。不能說吃不飽,穿不暖,但經濟條件也真是非常有限。
另一方面是現在超前消費,物價走高,物質豐富:
首先說什么叫超前消費?大家都知道以前我們結婚的時候白手起家,父母給你準備不了什么,正常情況下,要靠小兩口積攢半輩子才能有一個房住,看看現在要么結婚時候父母幫助買房買車一步到位;要么自己貸款買房買車,這種超前消費的方式,勢必造成結婚后不是車貸就是房貸,生活壓力能不大嗎?
其次講物價走高,從基礎生活上看不要說肉蛋奶了,就是離不開的水電費,教育費,醫療費哪一樣這些年不是大幅漲價。這個大家親身經歷不用細講,不然我們的收入從幾十塊錢都掙到了幾千塊錢,怎么不夠花呢?
最后談物質豐富。70年代是有錢也買不著,何況還沒錢?現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物質極大豐富,只要你有錢,什么買不到吧?普通家庭不但住上樓房,還有了私家車,改善了生活條件的同時,還想讓子女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你說這錢能夠花嗎?
綜上所述,我認為公平公正的講這個問題主要是如上所述兩大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因為70年代大家從思想理念上都認同艱苦奮斗,那時候的物價相當穩定,更主要的還是物資匱乏,你買不到什么東西?
另一方面是現在都超前消費,年輕人一結婚就要有房有車,加上現在的物價走高,你的4000多塊錢能夠用嗎?現在的物資這么豐富,有錢什么都能買到,你什么都想享受,能不感覺到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