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規定要求。取款5萬元以上要求預約,這個人民銀行的規定,這個規定有什么用處呢?一個是反洗錢審查的需要,所有5萬元以上的交易都需要納入反洗錢監管,特別是現金類更是監管的重點,沒事取那么多現金干嗎?另外一個是就是資金的安全問題,5萬以上屬于大額交易,肯定要慎重驗視身份證等其他證件,提前讓你準備好,避免后續麻煩;
2.頭寸管理需要。銀行都是有備付金管理的,每家銀行都有自己的常備備付金數額,這個數額一般保持夠用。因為備付金不產生任何價值,還有保管維護成本。你像銀行吸收進來的錢,都是需要付息的,那么只有運用出去才會有收益,備付金就是始終在網點備用,還得每天查錢、保管、運輸等等。像我們單位,全市的備付金保持在1億(每個縣支行保持在1000萬左右)左右,這1億的資金就不產生任何收益,肯定這個金額越小越好。如果客戶有大額需求,那么銀行可以提前進行調劑準備,避免出現無款可用,引發擠兌。
3.資金準備的需要。現實中確實有客戶一次性提取幾百萬的現金的情況,這樣就需要金庫做提前調劑,如果出現在一級支行,那就需要提前進行現金調撥,否則肯定無法支撐這么大的取款的。一般要么向上級行金庫發調撥申請(如果上級行儲備不足,那就需要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調撥),本地支行要出款車進行資金押送,這就都不是一時半會能做到的,所以需要有這樣一個時間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