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果:繼母有權要求分割兩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的工資(一人一半),并且如果父親沒有留下遺囑,繼母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要求參與繼承父親的遺產,前提是繼母與父親辦理了結婚登記。
繼承問題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法律問題之一,而再婚夫妻的遺產繼承糾紛屬于高發的法律糾紛,究其原因在于多數人對于繼承程序的不了解。
遺產繼承一般情況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1.確定遺產;2.確定繼承方式;3.確定繼承人;4.確定遺產繼承分額;5.確定遺產分配方式。
【確定遺產】
遺產是被繼承人生前的個人合法財產,但是這一步往往被很多家庭忽略,多數人認為只要登記在被繼承人名下的房、車,在被繼承人銀行卡中的存款都屬于遺產。
然而在司法實踐當中,夫妻一方過世,其名下的財產有一定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確定遺產后才能繼承。
【確定繼承方式】
我國目前的繼承方式有兩種:1.遺囑繼承(包括遺贈);2.法定繼承。
我國的遺產繼承需要遵從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所以遺囑繼承要先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后未處置的遺產再發生法定繼承。
【確定繼承人】
1.有遺囑或遺贈協議
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就是遺囑或遺贈協議約定的繼承人;
2.無遺囑或遺贈協議
這種情況下發生法定繼承,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發生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確定繼承繼承份額】
確定繼承人后就需要確定每個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
遺囑或遺贈繼承人根據遺囑或遺贈協議當中約定的份額繼承,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之間繼承的遺產份額應當均等。
【確定遺產分配方式】
完成上述4個步驟后,我們已經可以確定遺產的數額以及每個繼承人可以繼承到的遺產份額,最后就需要確定遺產的分配方式了,這一步看似多此一舉,但是很多的繼承糾紛往往出現在這一步。
例如:多個繼承人都想要房子并且不愿退步等等情況,所以確定遺產分配方式需要繼承人互相協商一致,如果無法協商一致最終只能將財產變現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