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在一個家庭當中確實是一個比較尖銳的問題,大多數子女不愿老人在晚年找后老伴兒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不希望家里的財產被外人搶走。而財產被搶走的方式一般有兩個,一是老人婚內贈與,例如房產加名;二是遺產繼承。
【有關繼承的問題】
繼承有三種方式:1.遺囑繼承;2.遺贈繼承;3.法定繼承,而前兩種繼承方式都需要被繼承人提前處置自己的遺產(立遺囑),而法定繼承則是基于與被繼承人之間的關系,法律賦予的權利。
【法定繼承】
父母、配偶、子女都屬于法定繼承人當中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這其中的配偶指的是與被繼承人屬于合法夫妻關系(辦理結婚登記)的配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兩位老人不屬于夫妻關系。
而對于子女的規定,除婚生子女以外,還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所以后老伴兒的孩子是否有權繼承老人的婚前財產,就需要看老人與其之間是否存在撫養關系。
【法律風險提示】
這里針對老人再婚的問題呢,給大家提示兩點:
1.婚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老伴兒、老伴兒是老年的陪伴,老人再婚一般也是為了找人陪伴,并不是為了財產所以可以在婚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確定兩位老人的個人財產,避免在婚后發生混同。
2.老人提前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自己的子女
老人提前立下遺囑在自己過世后將自己的遺產留給子女,這樣既能保證財產不被分走,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家庭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