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國內商業銀行業務一般分為表內和表外。表內就是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所有業務,表外主要包括擔保承兌業務、代理投融資業務、中介服務業務等。理財業務既可以表內又可以表外,實際上表外業務占到70%。其負債端吸收的資金是信托計劃、資管計劃等代理投融資通道的主要資金來源,這也是俗稱的通道業務或者委外投資。理財規模目前達到30萬億元規模,其中約5萬億元投向非標,12萬億元進了債券市場。大量上市公司也紛紛購買理財產品,理財產品是個人和機構都認可的比較安全的投資渠道。
理財產品的安全性就在于它的剛性兌付,剛性兌付從理財誕生起就一直存在。判斷理財是表內還是表外,表面的依據是理財產品是否保本。但非保本產品到期違約后,銀行一旦剛性兌付,其實質就被視為保本理財。概括起來,中國式理財的特點就是保本,剛性兌付,走表外通道。
和銀行贖回委外資金一起撲面而來的,還有監管部門關于銀行理財打破剛性兌付的“喊話”。
銀監會近期召開一季度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議。會議明確指出,規范理財和代銷業務,規范銷售行為,充分披露產品信息和揭示風險,嚴格落實“雙錄”要求,做到“買者自負”,切實打破“剛性兌付”。
對此,4月24日,上海銀行(22.700,-0.18,-0.79%)董事長金煜在該行2016年度業績說明會上表示,打破剛兌和保護消費者利益不沖突,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的過程中應充分解釋風險。
其實,今年2月份由人民銀行會同中央編辦、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成立的“統一資產管理產品標準規則”工作小組起草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中,“打破剛兌”已經被明確提出。
根據瑞銀的研究報告,2016年二季度,只有6%的銀行理財產品以凈值為管理基礎。也就是說,超過90%的產品仍以資金池的形式管理。如果某家銀行的理財產品中有一只或幾只債券違約,該銀行或非銀金融機構就要填補損失,以實現向理財產品投資者承諾的回報率。因此,理財產品經常被視為高收益存款類產品,即便它們本應是沒有保證的表外項目,而且銀行通常不會為其計提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