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說這種事,銀行發生系統問題,會導致客戶獲得雙倍理財收益。——這不是題主臆想的吧?
撇開發生的可能性不談,如果真的發生此類狀況,我覺得答案是要歸還的,除非銀行自己不追究。
法律上有個“不當得利”的說法,銀行發生錯誤導致客戶多得收益,很明顯是屬于“不當得利”。這個事情只要銀行能夠舉證自己的確是系統錯誤,很好認定。首先,給客戶的理財協議中對預期收益率是有約定的;其次,給客戶的收益是有賬可查的。對比一下就可以得出客戶“不當得利”的事實。
既然是“不當得利”,銀行就有權要求客戶返還多拿的收益。這和銀行柜臺發生差錯,客戶取款多給錢是一樣的。
不過,柜臺差錯是小錯誤,涉及金額和面都不廣,如果是理財收益兌付發生差錯那就影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