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財序消息 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錢清支行原信貸員周偉忠明知貸款人的貸款申請不符合條件,仍幫助貸款人偽造購銷合同,致使多筆發放的貸款預期至案發時未能歸還。周偉忠主動投案,并退賠100萬瑞豐農商行錢清支行的損失。周偉忠以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
2013年5月,周偉忠在擔任瑞豐農商行信貸員期間,明知汪某的貸款申請不符合條件,仍幫助汪某偽造購銷合同,致使瑞豐農商行錢清支行發放給汪某貸款50萬元,貸款已經逾期且至案發時未歸還。
2013年6月,周偉忠明知王某的貸款申請不符合條件,仍幫助王某偽造購銷合同,且在貸款審核時未仔細審核王某提交的相關資料,使沈某冒名頂替於亞妹作為擔保人在貸款資料上簽名,致使瑞豐農商行錢清支行發放給王某貸款50萬元,貸款已經逾期且至案發時未歸還。
2016年6月17日,周偉忠主動向原紹興市柯橋區公安局投案,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案件審理過程中,周偉忠向法院繳納現金100萬元用于退賠瑞豐農商行錢清支行的損失。依法判處周偉忠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所退繳的100萬元,退賠給瑞豐農商行錢清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