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兄臺為何會有如此奇怪的想法。無論如何支付寶內的錢絕不會被卷款跑路。因此可以放心無虞。
1.支付寶官方已發布公告信息,明確此次法人代表變更的公司為支付寶(中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而并非大家所熟知的那家運營主體為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這點在你的描述中也予以體現。所以此次法人變更為徹徹底底為烏龍事件。
2.退一步講,即便大家日常所使用的支付寶公司的法人代表有所變更,也完全屬于公司內部治理范疇,而與實際經營情況無關。這點在支付寶官方發布的公示信息中也已明確。
3.作為全國領先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無論在規模、市場份額、影響力來講,支付寶并非那些“皮包公司”可比。況且支付寶早在11年就已得到相關監管部門頒發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同樣能夠查詢到支付寶(開業、存續、在冊)等信息。不說別的,僅就支付寶公司的注冊資本就讓那些皮包公司望塵莫及,甚至于達到了某些正規合法公司難以企及的高度,而成為大眾爭相模仿的標桿企業,你確定這樣的企業會存在卷款跑路的情況?
4.投資者投向支付寶內的理財產品的錢,全部在與其合作的托管機構內。即便支付寶與基金公司,也不能將錢進行支取。例如余額寶中的博時貨幣基金,投資者的錢全部由交通銀行負責托管,??顚S?,安全放心。
因此無論如何,支付寶絕不會出現卷款跑路的情況發生,投資者可放心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