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明年起實施 貨幣政策結構性調控更趨精妙
9月30日,央行發文宣布自2018年起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政策發布后,一些市場研究者和部分媒體斷章取義,草率地得出了“接近全面降準”“相當于普降0.5個百分點”的結論。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此次定向降準只是政策微調,不是變相全面降準。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政策并不改變穩健貨幣政策的總體取向。
不少專家認為,“這是一次獨特的定向降準。”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金融研究員鄂永健表示,此次定向降準主要是落實國務院部署,是對之前定向降準政策的拓展和優化。主要體現在,一是范圍拓展到普惠金融領域,并對普惠金融的范圍予以明確界定,較之前的小微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所擴大;二是定向降準分為兩檔,對于不同比例的普惠金融貸款占比予以不同的降準幅度,從而有利于促進和激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該領域的信貸支持。因此,新的定向降準政策的結構性支持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未來,在保持總體穩健中性的情況下,貨幣政策將更加凸顯差別化、定向、結構性等特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調整于9月份公布,明年起才開始實施,可以說是央行預期管理的一大進步,也顯示出當前我國宏觀調控正變得越來越成熟與精妙。”國泰君安證券宏觀分析師解運亮說。
央行在2014年引入定向降準考核和準備金率動態調整機制,每年2月份進行定向降準考核。根據原標準,上年涉農貸款增量占比超過15%或小微企業貸款增量占比超過15%的金融機構可以降準0.5個百分點。
而根據此次定向降準新政,上年普惠金融貸款余額或增量占比達到1.5%的銀行即可降準0.5個百分點。按現有數據測算,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政策可覆蓋全部大中型商業銀行、約90%的城商行和約95%的非縣域農商行。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這使得能夠實施定向降準的金融機構數量大大增加。同時,部分已享受定向降準政策的金融機構有機會采用更低的存款準備金率。在新標準下,部分在原標準下僅符合第一檔標準的金融機構可能滿足第二檔標準,即上年普惠金融貸款余額或增量占比達到10%,此類金融機構適用的準備金率將較此前進一步下降1個百分點。
至于這兩檔定向降準政策能夠釋放多少流動性,解運亮表示,第一檔定向降準條件很難釋放新的流動性,因為事實上,目前已享受定向降準政策機構占全部金融機構的比例超過98%。
“邊際變化主要在于符合第二檔政策的機構上。新政策規定,符合第二檔條件的機構,額外定向降準1.5個百分點。這一項是與原政策變化最大的地方,也是釋放新的流動性的源頭。”解運亮說。
央行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也指出,第二檔標準相對較高,只有在普惠金融領域貸款投放較為突出的商業銀行才能達到。解運亮認為,從央行表態來看,涉及機構應不多,釋放的流動性應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