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一般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情況外,對于具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還能享受過渡性養老金,其中主要針對具有國有企業和機事單位工作經歷的退休人員。
不少已經辦理退休的江蘇省退休人員反饋,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式,區別全國其他地區,同等工齡和繳費檔次,遠低于其他地區過渡性養老金待遇,與此同時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并不與養老金計發基數直接掛鉤,而是與1995年及之前的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相關聯,這樣一來導致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普遍低于其他地區。
這究竟怎么回事?我們結合實際情況來了解,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究竟是如何計算的,為什么會低于其他地區的過渡性養老金待遇。
根據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法定,江蘇省退休人員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依據為:1996年1月1日以后的服役或者工作年限,按此期間其服役或者工作年限、歷年職工平均工資或者參加機事單位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工資、歷年個人賬戶記賬比例,推算儲存額,并與1995年底前的推算儲存額合并,作為確定過渡性養老金的依據。
其中過渡性養老金以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并建立個人賬戶前推算的儲存額,除以120確定。
而推算儲存額=1995年省和參保人員所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平均數×參保人員繳費工資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2%+1996年以后的利息。
按照上述情況來看,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如果具有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確實不與養老金計發基數相掛鉤,而是以上述推算儲存額和1995年省和參保人員所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平均數作為計算依據。
其次,根據浙江省勞動廳公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的實施方法法定,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職工即“中人”,享受過渡性養老金待遇,其中過渡性養老金=職工退休時上一年全省社會月平均工資×1997年底前工資平均指數×1997年底前本人繳費年限×1.4%。
按照上述情況來看,浙江省企業退休人員,如果具有視同繳費年限,其過渡性養老金與退休時當年度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也就是職工退休時上一年全省社會月平均工資相掛鉤,區別于江蘇省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式。
再次,以同一年參加工作,同等繳費檔次的退休人員作為參考,2023年達到60歲辦理退休,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和浙江省企業退休人員分別能夠領取多少養老金?
第一,以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1983年參加工作,工齡40年,社會保險平均繳費指數為1,2023年達到60歲申請辦理退休,1996年之后的工齡為實際繳費年限,對應實際繳費年限為28年,視同繳費年限為12年,可以享受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含三個方面:
基礎養老金每月可以領取的金額約為:8309×(1+1)÷2×40×1%=3324元。
過渡性養老金推算儲存額(495.25×12×1×12×12%)×(1+6.12%)^28=45120元,對應過渡性養老金每月領取的金額約為:45120÷120=376元。
社平工資和計發基數低于浙江的問題,是受到地區經濟水平、就業狀況等眾多因素的關系。江蘇省的社平工資和計發基數雖然低于浙江,但這并不代江蘇養老金待遇不高。此外,養老金待遇高低還與其他因素有關,比如退休工齡、職工繳納社保時間等。
江蘇省的過渡性養老金確實較低,甚至被稱為全國最低。過渡性養老金的高低與地區經濟水平和財壓力密切相關。
江蘇省的體制內養老金較高,這與江蘇省的計算公式和制有關。但是,企業職工退休金和中西部地區相近的問題可能與職工繳納社保費用或者有關部門出資比例有關,不同地區的養老保險制、待遇標準、法規和流程都存在差異,比較起來并不是那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