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及繳存比例一覽2023 繳存基數是怎么計算的?社保網小編整理介紹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資。
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具體數據如下:
繳存基數下限:下限不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2300元。在繳納比例最低5%的情況下,每個月繳納公積金金額為,企業115元,個人115元。
繳存基數上限:202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6072元。
繳存基數: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按照我國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法定》(統制字〔1990〕1號)執行。調整后的繳存基數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現行為2300元),不高于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36072元。
2.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該職工第二個月全月應發工資總額。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該職工調入當月全月應發工資總額。
3.職工繳存基數等于本市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應當按法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經職工本人同意,個人繳存部分可以免繳。
繳存比例:
繳存比例下限:5%
繳存比例上限:12%
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于或高于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提醒:
1.各繳存單位均應在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辦理年度繳存調整手續(2022年7月及之后開設單位賬戶的除外),未及時完成調整的,應當繼續按時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若因單位未連續繳存而影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單位承擔責任。
2.2022年12月1日(含)后,仍未辦理年度繳存調整的單位,須先辦理年度繳存調整,再辦理匯、補繳業務。辦理年度繳存調整時,須提交書面申請及調整材料,預約后到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鐵分中心或各辦事處、管理部辦理。
3.繳存單位已辦理年度繳存調整,但因業務差錯等原因需糾錯調整的,須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材料,預約后到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鐵分中心或各辦事處、管理部辦理。
4.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免繳等一經確定,原則上在一個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繳存單位須嚴格執行繳存基數和比例的上、下限法定,不得通過違規補繳等方式超限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5.繳存單位在核定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及繳存額時,應確定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保職工符合的法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