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來說,區別僅限于繳費工資和個人繳費指數計算方面的不同。近兩年退休的應該是廣州好些,不過幾年后,應當都會一樣,沒有什么區別了。
根據廣州市穗府[2007]15號《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規定,廣州市繳費基數從2007年7月1日起統一按照廣東省標準執行。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員,養老金改按廣東省養老金計發辦法執行。
結合粵府[2006]96號和《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相關政策,可以說,目前廣州市的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基本上與廣東省的政策接軌了,歸納起來,在繳費工資的確定、繳費工資上限、養老金計發辦法、用于計算養老金的退休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退休后的死亡待遇政策與標準等方面已經完全實現接軌。
而目前區別只是在繳費工資和個人繳費指數計算等兩個方面還保留廣州的差異性。
一個方面是廣州的繳費工資比廣東省高。比如2020年廣東省繳費工資是6756元,廣州是7880元。廣州的繳費工資比省標高1124元,差幅在17%左右。
另一個方面,在計算個人繳費指數時,廣東省規定1998年7月1日之前的實際繳費期間依然按照實際繳費標準計算繳費指數,而廣州市則規定1993年底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全部按照視同繳費年限來計算繳費指數。同時,在計算視同繳費工資指數依據的“199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仍然按照廣州市標準計算。
雖然區別就只有兩個方面,但就這兩個方面來說,也存在一定的優勢。
優勢一:廣州市繳費高,退休待遇會因此高些。如果你在廣州繳費和退休,到退休計算養老金時候,需要用廣東省的繳費工資來計算繳費指數,這樣會明顯提高繳費水平。這樣的話,在廣州退休養老金就自然會稍高些。
比如你從2006年開始在廣州按照60%繳費15年退休,在計算你的養老金待遇時候,要按廣東省歷年繳費工資重新計算你的繳費水平,通過廣州市和廣東省歷年繳費工資數據測算,按廣東省重新計算的15年平均繳費水平是77%。相當于計算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用廣州市的繳費工資對照廣東省數據后,比原來廣州60%繳費指數提高28.33個百分點。假如廣東省2020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8810元的話,77%的繳費水平可以使基礎養老金每月多拿112元。
優勢二:廣州市視同繳費指數比廣東省高,退休待遇會因此高些。如果你在廣州市退休,計算視同繳費工資指數依據的“1993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由于按照的是廣州市標準計算。而1993年廣州市職工平均工資是528元,廣東省是444元,這樣的話,按照廣東省視同繳費指數計算公式:視同繳費指數=1993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1993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的廣州市視同繳費指數就是528/444=1.19,比廣東省1.0高19%。這樣每月基礎養老金加上過渡性養老金都會因此高點的。假如你有10年視同繳費年限的話,可以多拿150元左右的養老金。
總體來說,廣州市與廣東省職工養老保險政策基本上已經統一了,只是在細節方面還存在一些區別,從待遇來說,這兩三年退休的,同等情況下,在廣州市退休會比廣東省退休高二三百元甚至以上的。不過,隨著廣東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進一步推進和全國統籌工作的開展,未來幾年內會很快完全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