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留言咨詢:“請問社保繳費是繳滿15年嗎?我最近到一家新公司,人事和我商量說我的社保已經滿了15年,可以不交了,也不影響我退休,而且這樣不扣我個人部分到手的錢還要多一筆,請問可以嗎?”
這是不可以的哦!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即使職工與用人單位商議簽訂了不參加社保的所謂“協議”,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法規: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這位網友雖然已經繳費滿15年,滿足了目前申領基本養老待遇關于繳費年限的條件,但是只要與單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就要履行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
而且,依法依規繳納社保才能更好地享受社會保險制給予的保險。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當勞動者年老、生病、生育、工傷或者失業時,將得到相應的保險。
對勞動者而言,比如繳了養老保險,退休后可以領取養老金,且繳費年限越長,繳費水平越高,則年老后領取的養老金也越多;失業時滿足條件可以領取失業金等等。
對用人單位來說,依法繳費其實也是為用人單位提供了一道保險。比如在工傷保險方面,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單位在員工發生工傷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法定的醫療費用、工傷待遇等,降低了用人單位的工傷支出風險。
綜上所述,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盡的義務,即使社保繳滿了15年,只要存在勞動用工關系,就要依法參保。依法依規來參保,享受權益與保險!
社保交滿15后退休可以拿多少
繳費滿十五年的退休工資多少取決于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多少,每個地區的社保繳納的標準不同、個人繳納的費用多少都是沒法固定的,退休工資的受眾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職工社保的參保人,一種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計算方式也不盡相同。
退休金工資的多少主要取決于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退休人員所在地區退休前的上一個年度的在職職工的月平均工資+該退休人員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50周歲退休的人員計發月數為195,55周歲為170,60周歲為139,舉個例子,假如女性職工賈某的工資為5000元,在職的上個年度全省職工的平均工資為5000元,按8%的比例繳納個人賬戶養老金,賈某在退休之前繳滿了15年的社保,那么賈某退休之后每個月可以獲得的基礎養老金=(5000+5000)÷2×15×1%=75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8%×12×15÷195=369.23元,則賈某退休之后每個月可以領取到750+369.23=1119.23元的退休工資。
除了職工社保之外,我國居民還能夠以居民的方式參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購買,這是為了更好地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險制,促進各個勞動者的退休養老而開展的社會保險制的一部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般是一年交一次,有著不同的繳費標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金也是依靠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作為主要的組成部分的,城鄉居民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主要如下: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參保人所在地區的養老補貼標準+繳費滿15年后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的標準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個人補貼+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的總和,再除以計算系數,舉個例子,女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所在地區的基礎養老補貼為250元,繳納了十五年的城鄉養老保險,選擇的繳費標準為每年1500元,有關部門對應的補貼為每年150元,不加上利息和其他的補助,那么吳某退休之后每月可以獲得的養老補貼為:(1500×15+150×15)÷139+250=42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