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時,可以領過渡性養老金嗎?符合條件的別錯過
最近,有網友問:‘如何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的過渡性養老金?你是否擁有靈活就業人員的過渡性養老金,取決于你在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之前是否有認定的年限。
1997年前入職的職工可以享受過渡性養老金。關于過渡性養老金的可用性,為了有權獲得過渡性養老金,雇員必須在養老保險計劃建立之前有認定的繳費年限。
關于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期是指在養老保險計劃開始之前的就業期,如果有正式的人事記錄,就會被我國承認。檔案應包括就業記錄、調動表、工資記錄和工作交接表。要被確認為作出了認定的貢獻,雇員必須是長期工人。
例如,當時國有公司或機構的雇員,由于買斷了服務年限,通過靈活就業成為被保險人。對于那些因犯罪或其他原因被開除公職并隨后作為靈活雇員加入社會保險的人,沒有過渡性養老金。對于在2014年養老保險制改之前加入公司并在該日期之后離開的中層員工,也有過渡性養老金。
總之,如果該人在以靈活雇員身份加入社會保險之前有視同繳費年限,并且有從那時起的完整就業材料來確定視同繳費年限,就有過渡性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