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買社保好還是不買好?既然是工作當然是要買社保好,這還需要問嗎?我是真的不明白為什么到了全民參保的年代,很多沒有工作的人都要自己辦理社保,為什么有了工作的人還分不清楚買社保好還是不買社保好,看來社保意識的提升還是任重而道遠。
你在北京只要是在用人單位工作,買不買社保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不是由你個人說了算的,買不買社保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用人單位。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的在成立的的30天之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在員工入職的30天之內,要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用人單位依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這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同時也是員工應該享受的權利。
我國社保制度的實施,從國發(1991)33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到現在也是30年了,從國發(1997)26號文件,即《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到現在也是已經24年,離《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也已經10周年,但也還有職工會提出買不買社保的疑問,這無疑是一種悲哀,一種無知的表現。當然到現在的確也還存在部分中小企業,特別是一些經營情況不是很好的小微企業,不愿意為員工繳納社保,但畢竟這是少數。
對于不愿意為員工繳納社保的企業,隨著員工社保意識的提升,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大多會走上維權或是申請勞動仲裁的路子。但在企業要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前提下,職工個人一般是沒有權利選擇是繳納社保好還是不繳好,企業不會因為個別員工的不合理要求拿自己的信譽,拿企業的形象來開玩笑,也不會因為個別職工的不合理要求而甘冒法律處罰的風險,由于社保的個人繳納部分都是在本人的工資中扣除,所以員工是無法個人選擇的。
企業為職工繳納社保,包含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險和工傷保險等五險。涉及要在本人工資中扣除社保費用只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三險,其中養老保險的扣費比例為8%,醫療保險的扣費比例為2%,失業保險的扣費比例為0.5%,個人總的扣費比例為10.5%。假如你在北京一個月的工資是6000元,如果是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每月需要扣繳社保費用630元。這630元對于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來講可能還是比較心痛,但自己今后養老有了保障,生病了醫療可以報銷,失業了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這對自己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好事情。
你在北京工作由用人單位為你繳納社保,用人單位繳納的是大頭,你個人承擔的繳費比例非常小,與個人全額繳費相比,自己每年可以節約三分之二以上社保資金。對于一般的人員來講,要找到一個有社保的工作可以說還是比較難的。在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今后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在北京辦理退休;在北京繳納了醫療保險以后,你自己繳納的2%每月要全部返還到你的個人賬戶,你可以在北京買藥,看病,住院了還是可以在北京按照比例報銷。
即使你不打算長期在北京工作,或是在北京無法繳滿規定的繳費年限,或是待你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達不到15年,但是不管今后走到哪里社保關系都是可以轉移的,即使最壞的結果轉到老家的農村社保,對于自己也是不吃虧的。如果今后自己既不想轉移回老家,在北京無法辦理退休,但是退保時你也是要賺錢的。作為單位繳費,你個人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得分,全部屬于個人賬戶資金,不管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是可以退回的,退回時還要賺取資金利息。
綜上所述,你在北京工作會由用人單位為你繳納社保,這個是沒有選擇余地的,即使有選擇的余地肯定是買比不買好;如果單位不買你個人戶籍不在北京,你想在北京買社保也是無法買的。當然如果單位不為你繳納社保,還可以通過投訴、舉報、仲裁等方式進行維權。從這些分析來綜合比較,肯定是買社保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