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是投保人的權利,任何時候都是可以退保的!
一般壽險的退保可以分為猶豫期退保和常規退保。猶豫期退保是指投保人在簽收保單(包括電子保單)的第二天開始起算,有10天的反悔時間(部分公司放寬到20天),在這期間退保,保險公司將不扣任何費用,可以將保費全額退回給投保人。這是監管部門為了保護投保人的沖動投保和被保險銷售人員銷售誤導投保而設置的保護條款。
如果是常規退保,則是指過了猶豫期之后的退保,一般一年期短險如意外險、醫療險等,是按實際保障的天數扣取費用,退回余額;而長期險如壽險、重疾險等,則是按現金價值退回;一些如分紅險、萬能險等,如果如分紅、生存金和投資收益等此前并未領取過的,也會一并退回。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繳費期未滿前退保,都會有不同程度損失,而且退保越早,損失比例越大。
需要警惕的是,當前市場上有部分中介包括部分離職的保險公司業務員在內,紛紛唆使投保人退保,宣稱過了猶豫期依然可以全額退保,但是需要和其按比例分成。這部分人用的招數就是尋找到保險銷售人員在向投保人推介保險時的違規操作的證據,如夸大保險收益、隱瞞不利條款等,以向監管部門投訴等要挾保險公司要求全額退保。一些保險公司因為確實存在一些違規銷售行為,為息事寧人,往往被迫為投保人違規全額退保。此舉不但擾亂了保險市場,實際上,這些中介也是涉嫌詐騙的。而投保人往往不僅失去了保障,還要額外分錢給這些中介,吃虧不討好,更甚者,因為中介的套路并不是都成功,還有可能連累投保人。
所以,如果投保人確實要退保,完全可以直接找保險公司退保,切忌聽信中介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