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破產后,由存款保險基金按照規定賠付。
雖然叫作“存款保險”,但是這跟我們理解的商業保險是兩回事,并沒有保險公司承保,而是由銀行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繳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當銀行破產,需要賠付時,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按照規定使用存款保險基金進行償付。
可見,存款保險實際上是以基金的形式在運作。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款保險基金專戶余額821.2億元。
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存款保險基金是由人民銀行在管理。2019年05月24日成立了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100億元。
當銀行破產后,按照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可以通過如下方式進行賠付:
1.限額內直接償付;
2.委托其他合格投保機構代為償付;
3.通過提供擔保、損失分攤或者資金支持的方式,促成其它合格金融機構收購或者承擔被接管、被撤銷或者申請破產的銀行的全部或者部分業務、資產、負債。
上述三種方案均可以使用,但是原則是“基金使用成本最小化”。
所以,萬一出現銀行破產的問題,實際上并不需要儲戶專門去申請理賠,管理機構會按照相應程序完成儲戶的賠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