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儲蓄管理條例規定,代理支取存款,只要代理人持有存款憑證、密碼和合法有效證件,商業銀行不得拒絕辦理,取款行為視為存款人本人行為,由此產生后果由存款人承擔。
關于是否需要代理人身份證問題。其中,活期存款支取5萬以下不需要雙方身份證,5萬或以上需要出示并留存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對于定期存款,只要沒有到期支取,無論金額大小,一律需要雙方身份證。到期支取的,5萬以下不需要身份證,5萬或以上需要雙方身份證。
幾種不能代理情況。
存折滿頁,需要更換存折的,不能代理。對于存折客戶,當存折滿頁時,雖然暫時不影響存取款,但是更換存折一般要求本人辦理,需要身份識別,不能代理。
身份信息不全的,也不能代理。自存款實名制實施以來,各家銀行按照人民銀行要求都在加大客戶信息完善工作。在過渡期,信息不全的存折暫時可以存取款,一定時間后會關閉功能,待更新信息后才能恢復,這種業務也需要本人辦理,以便身份核查。
憑證支取存折,不能代理。凡是在存折上有憑證支取標志的,代表該賬戶只能本人辦理,其他人不能代理,包括相關所有業務。這是一種特殊業務,即存款人開戶時為了安全,特別勾選的特殊服務,也算與銀行的一種協議約定。
明知道存款人死亡的,不能代理支取。如果代理取款人告知銀行工作人員,某某去世我來取款,銀行工作人員會拒絕受理,因為死者存款屬于遺產,得按照繼承法執行。待完善存款繼承有關手續后,方可受理。
綜上所述,按照題主描述,持有活期存折和密碼,且總余額只有幾千,沒有達到或超過5萬,也沒有違反上述幾條,代理人是不需要提供身份證的。這是儲蓄管理條例的規定,任何商業銀行的內部規定都不得與國務院頒布的存款法規相沖突或抵觸,這是常識。除非另有原因,否則代理人有權投訴或以法律手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