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人養老金補發工作,實際上已經完成了一大部分。
2月5日,在山西省人社廳網站上,山西省人社廳公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已經實現新辦法待遇計發工作,不過主要是指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改革工作,涉及到40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既要保證他們的待遇不降低,又要保證有關待遇銜接的有效過渡。需要完善一系列的制度規定。
比如:第一,2015年各省市明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第二,要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的工資結構進行改革。開始扣繳職業年金和養老保險個人部分。
第三,要完善有關的職業年金制度規定,實施職業年金的合理有效運營。
第四,出臺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視同繳費指數轉化表,對過去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養老金待遇進行一個合理的測算。
第五,出臺退休待遇老辦法計算公式工資增長率,以及新辦法退休待遇計算公式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每一年都要出臺新的相應因素。
目前,拖延了4年多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目前各個制度因素都已經完善,全國將在2019年進入理順快車道。預計絕大部分省份的退休中人都能領到真正的養老金了。
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增長的幅度非常高,以后退休越晚,養老金越高,將保持一種趨勢。最終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