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今年,再次回原籍參保地報銷藥費時,再研究了這張【異地住院直接結算備案表】,就有了改正。表中由你選擇兩項,是異地住院直接結算或拿票回參保地報銷,不再需要任何公章證明,原來要求確認異地附近三所醫院改為所在異地城市任何一家三級醫院都可以,住院時按異地醫保目錄用藥,報銷額度按參保地醫保規定。我還咨詢了醫保所,原規定備案后在參保地住院不能再享受醫保待遇(因醫保信息已上傳至國家醫保平臺),現在亦可以在參保地住院結算(但需降低15%——20%的醫保支付額度),而且這個異地住院直接結算備案可以直接給你辦好。
這樣一來,雖然是辦好備案后三個月才能在異地住院直接結算,但還算是給異地常住人員帶來了福音。雖然異地門診還不能使用社保卡,但辦有慢病門診治療審批的仍然是按以往慣例拿票回參保地報銷,但相信不久后這個問題也會得到解決,期待著。。。
我也僅僅是一個異地常住的人,原來僅辦有慢病異地治療備案,每年拿票回原籍報銷。今年醫保告訴我,最好辦一個異地住院直接結算備案,否則異地住院還是要墊錢拿票回去報銷。按出題者的問題,我介紹了這些辦理異地住院直接結算備案的程序而已,至于這個異地治療結算合理不合理,方便不方便都不是我們老百姓能左右的,所以評論中不要提什么建議呀吐槽呀之類的,因為可以解決問題的人不可能看到這些東西,什么屁用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