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公司是否可以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呢?為什么?試用期間實際上也是應該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那么既然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就需要正常的來繳納社保代理,所以說試用期內作為公司來講,那么正常的履行交納社保的義務是企業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在實際中實際上還是確確實實有很多單位沒有給自己的員工在試用期內繳納社保待遇,那么這樣的問題實際上是很容易理解的,為什么呢?因為試用期的員工相對來說是不穩定的,他離職的風險是很高的,再加上在試用期間的員工,他也不一定能夠勝任工作單位的崗位,所以說這是一個工作單位選擇員工的過程,那么既然是選擇的過程,所以說索性就不給員工來繳納社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