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四大國有銀行信用卡不還,與欠其他銀行信用卡沒有多大區別,最終會有三種結果征信不良、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立案,但總體而言四大國有銀行的催收相對要規范一些。
信用卡催收一般分為三個階段,逾期1個月以內的,一般發卡行采取電話聯系方式進行催收;逾期2個月以上的,一般就要上門催收,并簽發書面催收通知書;逾期3個月以上的,一般都要走法律催收程序,即按照金額大小和持卡人還款意愿,決定是否起訴立案。
在起訴立案之前,發卡行一般還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根據信用卡申請和章程等合同性質約定,可以強制從持卡人本行同名借記卡中扣款,歸還所欠本金和利息。
二是對信用卡作封卡處理,即持卡人無法再透支,只能主動還款,在還清本息之前會一直處于凍結狀態。
三是按月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報送信息,連續逾期1-2月算是征信污點,對后期貸款或辦理信用卡影響不大,但是如果連續3個月以上都逾期,就徹底進入征信黑名單,在還清所有本息之前都會伴隨一生。在信息共享時代,幾乎所有銀行都會拒絕這類人的信貸申請,包括各種貸款和信用卡申請等,同時就業、經商和消費出行也會受到一定影響。
四是與持卡人協商,制定個性化還款計劃。
信用卡逾期3個月以上,仍然沒有歸還的,持卡人將迎來最終結果:
一種情況就是民事訴訟立案。按照兩高最新司法解釋,主要指對透支本金5萬和5萬以下的持卡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民訴法相關規定,發卡行可以在訴前或訴中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措施,即凍結持卡人相應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或動產和不動產等,待判決后強制執行,通過扣劃或法拍變現收回本息以及有關法律訴訟費用等。舉例如果存款不足還款,則銀行賬戶會一直處于凍結狀態,只收不付。
第二種情況就是刑事訴訟立案。主要針對透支本金超過5萬的,且因逃避隱匿無法聯系或情節較為惡劣的,發卡行向公安部門報案,以信用卡惡意透支涉嫌詐騙申請刑事立案,當然一定也會附帶民事賠償。這種情況對于持卡人來說,后果就比較嚴重了,不僅賬戶和財產被凍結查封,征信進入黑名單,還可能成為網通,判刑后入獄就失去了人身自由,而錢仍然還要還。
因此,一旦進入刑訴階段,持卡人一定要抓住這一最后機會,在開庭審理或判決之前,要么一次還完,要么盡量與銀行達成分期還款承諾,都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一邊掙錢一邊還款,總有一天是可以上岸的。
總體而言,四大銀行信用卡催收要規范一些,很少有惡意騷擾、侮辱或威脅持卡人和家屬的,一般會按照監管要求,以程序化方式進行,即使外包第三方公司,約束也是比較嚴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