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買東西也基本用信用卡,只不過是綁定在支付寶或微信之上罷了,很少用到實卡,因為移動支付更為快捷便利。
即使用的不是銀行發行的信用卡,那么用的第三方發行的消費金融賬戶就不是“信用卡”了嗎?比如螞蟻花唄,性質還是一樣的,先消費后還款,只是銀行與第三方的差別罷了。
然而在移動支付領域,支付寶和微信具有壟斷地位,推廣和發展才起得來。而在外國第三方或者銀行基本不存在移動支付領域具有壟斷地位的企業或產品。
比如我國的臺灣都與大陸不同,雖然臺灣也存在很多的移動支付工具,但因沒有一個具有壟斷地位的支付工具,以至每個商家所選的移動支付工具不同,那么移動支付就發展不起來了。
而實卡信用卡經過多年的經營,基本普及到每個商家,那么一張信用卡可以走遍天下,又何必在手機上裝幾個,甚至十幾個支付APP呢?何況還有很多地方未普及移動支付,裝再多的APP同樣不能支付,這又何必非選擇移動支付呢?
所以呢,事物都是有兩面性的,不能只看到壟斷消極的一面,還要看到積極的一面。如果沒有微信或者支付寶,我國的移動支付仍然是爛泥,多方割據,比如云閃付、京東支付、翼支付,以及各個銀行的移動支付等等,也會造成像外國的情況,最后還是用實卡比較實際。
移動支付中,除了商家知道哪些人在用信用卡或消費金融產品外,普通大眾是看不到他人到底用的是信用卡還是儲蓄卡,而筆者身邊的人消費用的基本是信用卡,其次是消費金融產品,畢竟提供免息期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