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李某等人被判處7個月是否合法呢?
看到李某等人被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估計很多網友有想到了2018年最高法院對于信用卡惡意透支數額較大認定標準更改到5萬塊錢的事情。但是大家需要明白,信用卡惡意透支只是信用卡詐騙罪其中的一種。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目前刑法對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是5000元到5萬元之間,而李某等人取現了1.2萬,符合數額較大的量刑標準。
最后提醒下大家
第一個是,設定銀行密碼的時候盡量復雜一些,千萬不要使用生日、身份證號、手機尾號、銀行卡尾號、或者111111等簡單的密碼,這樣銀行卡丟失之后別人是很容易就把密碼套現出來。如果把密碼設置復雜一些別人就很難套出密碼,因為當日輸入密碼錯誤3次之后銀行就會被暫時凍結,別人被罰把卡上的錢拿走。
第二個是,如果大家哪一天撿到了別人的信用卡或者借記卡,千萬不要隨便把卡上的錢拿走,現金不論是銀行監控還是其他監控都很嚴,所以非法冒用他人的銀行卡是很容易被監測出來的,到時有可能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