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銀行存款賠付上限是50萬,根據相關要求,存款保險實行限額賠償,最高賠償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賠償限額以為的,實行全額賠償。
但是50萬元以上的存款并不是就沒有安全保障,即是個別銀行出現問題,通過市場手段,運用存款保險基金促成健康的銀行收購問題銀行,將問題銀行的存款轉移到健康銀行,也可以使存款人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銀行定期存款賠償條件:
出現下列部分情形時,存款人有權要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使用存款保險基金賠償被保險存款:
【1】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
【2】經批準的七天情形。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該在上述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夠賠償存款。我國的存款保險法是從2015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但凡是存在銀行的存款,都是免費享受這個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