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塊錢,不是小數。
在題主有明確、客觀出借證據的情況下:如果舅舅生前有個人合法財產,題主可以追討。
以下分兩部分,簡單解釋一下:
“人死賬不銷”
題主的表弟是可以不承擔償債義務的,現在已經不存在“父債子償”之類的說法。
但是,人過世了,生前欠的債務是不是就一筆勾銷了?
不是這樣的——繼承,也要優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舅舅過世,意味著他們家發生了繼承,舅舅的生前個人合法財產成為遺產。那么,在繼承之前,先要用此筆遺產清償舅舅生前簽下的債務:
扣除債務之后有剩余的,繼續繼承。
遺產不夠清償債務的,不足部分才會“人死賬銷”。
所以,這里的關鍵因素在于:題主舅舅生前是否留有個人合法財產。有,題主可以追討;沒有,無從追討。
至于表弟的說法,要看他是否已經辦理完舅舅遺產的繼承手續:
辦理完了,那么他就必須要承擔償債義務。拒不償還的,通過訴訟解決。
如果還沒辦理繼承,題主可以要求他配合償債。拒不配合的,通過訴訟解決。
要有客觀的出借證據
以上結論有一個前提:題主必須要證明舅舅從您那里借到10萬塊錢。
常見的證據包括:
合法有效的借條。說明雙方當時確實發生過“借”這個行為。
有題主給到舅舅10萬塊錢的客觀記錄,例如銀行轉賬記錄。用于說明當時確實是“借到”。
存在第三方人證、或者其他可證明發生實際借款關系的證據(例如聊天記錄、音視頻等)。
如果無憑無據,恐怕要回來的可能性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