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存款人去世,定期存款沒有到期如何取出?如果處理及時,手續(xù)齊全并知道密碼的,還是比較簡單的。但是如果手續(xù)不全或不知道密碼,就比較麻煩了。
定期存款主要有存折、存單和銀行卡三種形式,舉例存款人突然去世,盡管定期存款沒有到期,但繼承人手里有存折、存單或銀行卡等存款憑證,而且知道密碼,并且死者身份證未注銷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去銀行支取的,與存款人是否死亡沒有太大關系。
因為首先定期存款一般都是可以提前支取的,只是利息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其次提前支取需要出示存款憑證和準確的密碼;第三,因為是代理取款,所以需要同時出示存款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因此,對于定期存款來說,只要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繼承人隨時都可以支取,銀行不得拒絕受理,和日常代理取款是一樣的流程。
同時,如果是銀行卡定期存款,而銀行卡又開通了手機銀行或網銀的,那就更簡單了,無論是否到期都不需要存款憑證和存款人身份證。繼承人只要擁有死者手機或電腦,知道登錄密碼和交易密碼,就可以先將定期存款轉為活期,在轉出到其他賬戶就可以了。
但是在現實中,繼承人往往因為注銷死者身份證太快了,或存款憑證丟失,或不知道密碼等,只要其中一個條件不滿足,銀行都會拒絕受理,繼承人就無法支取或過戶死者存款,那該怎么辦呢?一句話,只能按照“繼承法”和銀行的規(guī)定辦理,沒有捷徑。
主要有三種形式:
一是遺囑繼承。即對于死者生前如果已經訂立有效遺囑的,指明了存款繼承人的,繼承可以憑借遺囑到銀行辦理存款支取或過戶。
二是公證繼承。即在死者沒有明確存款繼承人情況下,就需要按照繼承法規(guī)定,向公證處申請遺產公證,明確繼承人,一般情況下是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在內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其他繼承人,總之必須符合繼承法相關規(guī)定,否則無效。然后,繼承人持公證處開具的“銀行存款公證書”,就可以到銀行辦理存款支取或過戶了。
三是判決繼承。即因為繼承人不止一個人,但又無法通過公證達成一致分配意見的,則通過法院調解、判決和裁定執(zhí)行。法院出具的調解書、判決書或裁定書等均為有效法律文書,繼承人只要持其中之一,都可以到銀行辦理支取或過戶。
從存款的公證繼承和判決繼承流程來看,還是比較麻煩的,而且還要涉及公證費和訴訟費等,因此作為死者存款,應該在注銷身份證之前快速處理,以免陷入麻煩。同時,如果金額太小,繼承人完全可以放棄,沒有必要去掏錢找麻煩,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