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言自喻,題主已經說的很明白,這是競相爭奪儲戶。換句話說,是為了吸收存款而各自使出的“殺手锏”。但監管層有規定,商業銀行不得以違規手段來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由此可見,這些存款贈送禮品的銀行其實是“頂風作案”。
然而,對于銀行來說,銀行主要有三大業務,分別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轉賬結算。而尤以吸收存款為首要任務指標,這不僅關系到銀行的自身盈利,也同樣關系著銀行及員工的考核目標責任。
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超過央行利率上浮規定的利率標準為違規行為,任何利率之外的存款送禮送積分行為為隱形利率行為。
之所以有些銀行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還不就是為了攬儲需要嘛!尤其是在每年年底至次年年初的時候,地方中小銀行的攬儲壓力特別大,會有各種任務,同時也會有對員工的激勵措施。于是,大家就甘冒被處罰的風險通過存款送禮送積分活動,甚至存款返還現金等方式去吸金。
據某城商行從業人員說,“客戶一般不會主動來存款,都得靠我們去拉存款。”相信大家也都能理解它們的苦楚,畢竟無法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或者全國性的股份制銀行相提并論,大型商業銀行品牌知名度高,網點及營業部也遍布各地。
另據該城商行工作人員說,“其實大家也知道存款送禮不合規,也不會明著送,都是低調地口頭告知。甚至遇到監管嚴查之時,只能改為存款送積分,然后再以積分兌換禮品。”
有些地方中小銀行為了攬儲需要,甚至可以在大額存單業務上贈送幾百塊錢的拉桿箱,前提是必須存滿期限,若是提前支取則要退還禮品。
總之,在攬儲大戰中各取所需,普通投資者可以獲得較高收益,銀行又能完成任務指標。但一般都是中小銀行這么干,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基本不會做,因為它們沒有攬儲壓力,尤其是在央行多次降準之后,流動性普遍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