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央行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銀發[2020]105號),通知中決定:
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試點為期2年。其中,落地實施階段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開始試點,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開始試點。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如何看待此事?
首先按照文件的規定,目前只是在試點,而且根據不同的試點城市,設置的金額不一樣,所以短時內個人存取超10萬元需要登記的只有河北一省,其余地區目前并不需要進行登記;至于說后續在全國推廣時,會設置多少的金額,這個有待試點的情況決定,短時間內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為什么要登記?
相信大家都能感覺得到,最近這幾年來,我國的非現金支付發展迅速,很多人甚至已經好幾個月都沒有在使用過現金了,理論上而言,資金的使用應該會大大的減少,但實際上,按照央行的統計數據,我國的現金需求量有增無減,這就說明了一個問題,在現金的使用上存在問題,很多現金的支取并不是實際需求,這其中可能就涉及到洗錢犯罪,而目前我國大額現金流通監測和管理方面仍屬空白。
在傳統方式上,資金如果走轉賬的方式進行結算,央行可以通過現金流向的整個轉賬鏈條順藤摸瓜抓到各類違法犯罪的經濟行為(比如洗錢、偷稅漏稅、地下經濟活動等);但是一旦資金被從柜面支取出來,整個轉賬鏈條就被斷掉了,蹤跡難以查詢,對于反洗錢工作造成很大的困擾,此次進行大額現金支取登記,就是在彌補這個鏈條之上的缺陷,完善我國整個監管鏈條。
總結
國家的政策主要針對的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個政策并不會影響個人、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正常、合理的用現需要,只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并不受到限制,與以往相比,你無非也就是多填個登記信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