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讀者都在議論一個問題,比如家人去世了,他們生前在哪些銀行有存款家里人不知道,銀行會給家屬說嘛?
其實銀行儲蓄是投資也是理財,大家想著把錢存到銀行安全,還能吃點利息,儲蓄存款是使用人群最大的也是規模最大的理財投資產品,但是就算是這樣,很多大眾人民,對銀行儲蓄的規則還是不太清楚。
今天給你們科普一個以后家家可能都會遇到的問題,如果有家庭成員去世了,而去世的那位親屬沒有把銀行存款信息留下來,并且告知家人的話,那么繼承人根本就不清楚死者在哪家銀行存的錢,有多少都不知道,也沒辦法辦理存款和遺產的提取操作。
對于生者而言除了哀悼死者之外,這也是種很大的損失。這樣的情況在中國還是經常發生的,那么實際情況,銀行又會怎么處理這些事情?繼承人又該怎么操作。
我們去采訪了工作人員,從他們那里得知了一些信息。有幾位聲稱父親過世的繼承人子女表示,在印象里父親生前提到過來你們銀行辦理了二十萬的存款業務,要求查詢一下死者的存款,如果有就辦理取款分配遺產。而這時候這些銀行工作人員,都不愿意給查詢和提供相關資料,從而導致工作人員和繼承人之間的沖突。
那么為什么銀行不愿意給提供資料呢?難道有什么內幕嗎?其實真相并不是咱們想的那樣把錢吞了,其實這是銀行對儲戶信息保密的工作原則而已。
如果子女們沒辦法提供死亡證明和繼承人證明等資料,銀行是無法核實資料的,在基于保密的原則之下,是不會給第三方提供任何關于儲戶的信息。
如果銀行不遵守這條原則,讓你的信息滿天飄,相信誰也不愿意,也不會安心的。
那么出現這樣的情況,建議繼承人先去當地的派出所,公正部,等等一些機構,辦理好,死亡證明和合法繼承證明已經各種證明材料,再去可能有存款的銀行網點去查詢,這個時候銀行才會配合你的。那么都有什么手續呢,我一個一個給大家列出來。
想取得死亡證明現在有三種形勢證明。
第一如果在醫院等醫療機構死亡的,醫院就可以出了。
第二如果自然正常死亡,可以在居委會,或者衛生所出具證明,小部分地區還會要求要火化證明。
第三非正常死亡的,得有司法機構出的死亡證明。
以上的三項有一項就可以作為有效的死亡證明出示文件。
其次取得親屬關系證明也是有三類文件
第一結婚證戶口們都可以
第二街道的戶籍證明
第三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出的證明也可以。
以上的三個證明有一項就是有效的,但是盡力能都開就都開,地方差異不一樣,可能有的地方會強制性都讓你開。
然后帶著死亡證明和申請查詢人和死者的親屬證明,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去當地公證處申請開具存款查詢書。
這個查詢書,不限商行,比如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行反正只要是中國的都是有效的。
不過還是建議,家里人之間,互相通知一下,各自的存款基本信息,存款額度不說也行,起碼知道在哪幾家銀行有存款就好了, 不然會產生家庭糾紛,還可以以遺囑的方式告知,這樣也能讓家里人在哀傷之余還少點處理后事的壓力。
繼承父輩房產,都有什么手續呢?
其實繼承遺產,存款跟房產比起來都是小頭,房產才是重頭戲,那么我們來說下實操的問題。一般房產繼承都有兩種情況,一種有遺囑一種沒有遺囑。以前的規定是繼承房產得先公正后開在2016年被廢除了,也就是說如果房管局借此為由拒絕辦理過戶,要求繼承人先去公正,別理他直接一紙訴訟用司法局的文件作為憑證告房產局。
如果沒有遺囑也沒有其他情況,那么根據繼承法有三種過戶方式,第一個公正繼承,繼承人持有死亡證明材料,去申請繼承權公正,然后憑著公證書辦理過戶,當然這種情況適用于一個繼承人。
第二協商繼承,繼承人比較多,就得先達成協議,然后簽訂不動產分配協議,之后加上其他親屬證明和材料,到房管部門過戶。并且標清房產份額。
第三個訴訟繼承,當分歧比較大的時候,繼承人沒法公正的時候,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了,等法院調解完之久就會出示法律文書,然后過戶。
最后房產繼承古湖 只是實現遺產分割的落實步驟,其實最重要的還是確定分配方案,先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