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廖先生的信用卡在內蒙古被盜刷8萬多元,他報案后拒絕還款,被銀行列入 禁入類 客戶,即產(chǎn)生了不良記錄,他在" /> 長沙廖先生的信用卡在內蒙古被盜刷8萬多元,他報案后拒絕還款,被銀行列入 禁入類 客戶,即產(chǎn)生了不良記錄,他在"/>
銀行卡被盜刷誰負責?銀行卡被盜刷誰賠錢?具體詳細內容小編為你報道。
長沙廖先生的信用卡在內蒙古被盜刷8萬多元,他報案后拒絕還款,被銀行列入 禁入類 客戶,即產(chǎn)生了不良記錄,他在所有銀行都受限。廖先生起訴信用卡所屬銀行,法院判決銀行承擔盜刷款項的八成以及滯納金,并消除不良記錄。
銀行卡被盜刷,此類新聞常見報端,但銀行往往把責任推給儲戶,并能拿出銀行內部規(guī)定作依據(jù)。結果是,儲戶遇見銀行,有理說不清。這一次,銀行沒有那么幸運,被法院判決承擔盜刷款項的八成以及滯納金。那么,銀行界是不是該長點記性、長點 心眼 了呢?
銀行之所以應該承擔責任,這里的邏輯,一是過錯原則,顯然是儲戶無任何過錯;二是誰最有能力避免事故發(fā)生,誰應承擔責任。儲戶有防止銀行卡丟失、密碼泄露的責任,但沒有能力避免銀行卡遭復制;而制作、提供銀行卡的銀行,應該在技術防范方面承擔起責任,提高防盜水平。那么,不管是銀行在技術防范上的考慮不周,還是技術水平落后,都是它自己的問題,而不關儲戶的事。
公眾跟銀行 有理說不清 的問題是,明明我們的錢委托給你保管,你沒保管好而被盜,卻讓我們自己承擔責任,這叫什么邏輯?儲戶拿著卡或折到銀行取款,結果銀行說錢沒了,于是,雙方爭論:小偷偷的究竟是銀行的錢,還是儲戶的錢?其實問題并不復雜:錢在銀行存著,銀行與儲戶存在合同關系,銀行若不能承諾儲戶存款安全,儲戶怎么敢把錢存在銀行。事發(fā)時銀行卡在儲戶手中,且儲戶不在盜刷地,顯然是作案者復制了銀行卡。也就是說,一些銀行發(fā)給我們廣大儲戶的銀行卡,技術防范水平不夠,這當然有社會技術發(fā)展水平的問題,但這個責任總是不該讓儲戶承擔的吧?
再次出現(xiàn)了銀行中遭盜刷、銀行承擔責任的案例,希望能夠倒逼所有的銀行不斷、盡快提升銀行卡的安全技術水平,并減少霸王條款思維。
(來源:南^方^財^富^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