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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網貸電子合同存證指引出爐 上海網貸新規為平臺業務自律管理提供依據
日前,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發布《上海市網絡借貸電子合同存證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為市互金協會所屬平臺開展業務進行自律管理提供依據。
應需而生
6月1日,上海市金融辦發布《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內容涉及備案、合規、監督等多個方面,其中明文規定網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中,必須提交與第三方電子數據存證平臺簽訂的委托合同存證的協議復印件。
然而,合同一旦電子化后,具有易刪除、易篡改的屬性,要保證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只有對合同依據電子證據相應法規進行存證存管。電子合同存證,不僅是對借款人和消費者的保護,對平臺本身也是一種保護。
如何按照監管要求做好合同存證?這是網貸中介信息機構面臨的一大問題。就此,結合監管要求和平臺實際情況,市互金協會起草并發布了《指引》。
據市互金協會秘書長王喆介紹,《指引》規定 委托人委托存證人開展網絡借貸電子合同存證業務,應當遵循"平等自愿、誠實履約、公正守法、安全規范"的原則。 明確了委托人應履行的職責;作為存證人的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企業主體應符合的要求、需要滿足的條件及應履行的職責,以及存證人進行存證的內容需要包含的主要原始信息、存證人提供的出證報告需要包含的主要內容、存證合同需要包含的主要內容等。(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