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購買始終是我國老百姓投資中一個繞不開的話題,住房的價格始終是老百姓最關注的問題。
那么,面對當住宅收益率跑不贏銀行理財時還有保留的價值嗎這樣的問題,答案是比較復雜的。
首先,從大的政策環境和上半年的現實數據情況看,房住不炒仍是調控主基調,房地產銷售和投資數據繼續回落仍然是經濟的主導趨勢,期望房地產價格的大起是不現實的
近幾年的宏觀調控措施很多都是圍繞房地產的調控開展的,今年上半年也不例外,房地產市場從3月開始上揚,4月呈現有利于上漲的態勢,緊跟著5月份以后就整體出現了退燒跡象,包括房企融資,土地成交都呈現上漲乏力的態勢,房地產調控政策收緊與信貸約束政策成為進一步抑制房地產的主要因素。雖然整體上看,2019年上半年房地產調控政策越來越多采取了非信貸政策,使房地產整體政策基本面依然保持比較緊的狀態,但5月下半月銀監系統再次針對房地產融資等加強監管,嚴查房地產違規融資仍然對房地產調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房地產銷售和投資數據繼續回落仍然成為經濟政策的主導趨勢,短期內不要對房地產的未來預期期待過高?今年前5個月房地產投資增速為11.2%。但最新的數據顯示,累計銷售面積增速從-1.6%下跌至-1.8%,累計銷售金額增速從6.1%下降至5.6%,累計投資增速從11.2%下降至10.9%,新開工面積增速也從10.5%回落至10.1%。因此,在房住不炒仍是房地產調控主基調的大環境下,房地產的投資以剛需為主的格局不會有大的變化。
所以,是不是繼續持有還要看你的住房投資是不是符合只住不炒的政策要求。
其次你的住宅收益率跑不贏銀行理財是指的是租金收益嗎?如果是租金收益那么我國的住房租金售價比一直是比較低,這個問題已經不能決定是不是持有住房的判斷標準?
租售比一般是用來作為房地產投資價值體系的體系指標,一般來說,是指月租金與住房價格的比率或者年租金與房價的比例。正常情況下使用的是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月租金與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房價之間的比值。
如何判斷租售比呢?是不是合理的標準是什么呢?
雖然說各國有各國的不同環境和情況,但是整體而言有一個國際通行的參照標準。
國際上衡量一個區域房產投資價值好壞標準,其租售比一般界定為1∶300~1∶200。如果以年租售比計算,即16年到25年的租金收回投資是正常的范圍,如果超過25年的租金都不能收回住房的投資,就說明住房的投資價值相對變小,不應該繼續持有;如果不到16年就的租金就能收回投資,說明這一區域住房的投資潛力相對較大,應該繼續持有。
我國的住房租售比一直比較低,很多投資需要50年甚至上百年的租金才能收回投資,根據中國社科院房地產藍皮書中公布的多個城市的房價與租金數據,北京住房投資用租金收回投資需要49.5年、上海需要53.7年,廈門需要91.7年,因此,租金收益從來都不是我國住房投資和持有與否的判斷依據和標準。
從租理財序資收益與投資的比例看,我國的住房投資當然處于一個非持有的階段,但是一直以來我國的低房租狀況從來就沒有影響過大家的住房投資決策,可見這個標準并不是反映我國投資住房的重要依據。
其三,你的住宅收益率跑不贏銀行理財是指的是住房價格上漲的收益嗎?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過去住房投資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住房價格的上漲,但是這個問題可能越來越成為影響住房未來投資的重要因素
上面提到了政策因素必然要求是住房只住不炒,那么住房的價格上漲肯定是不符合未來的預期,這才是住房要不要持有的根本因素,因為住房的租金收益已經不能成為投資的理由,而且住房租金收益已經低于銀行的理財收益。
根據5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相關數據,4個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3%,漲幅比上月回落0.3個百分點,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1%,漲幅比上月回落0.3個百分點。
因此,如果期待像以前那樣通過房價的上漲來提升投資價值肯定會大打折扣的。
所以,整體而言,無論是從租金收益比還是住房價格的上漲情況看,都已經難以超過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那么是不是就已經不值得持有了呢?主要看情況,如果是剛需則沒有必要考慮是不是持有的問題,畢竟國人心目中有住房才算安定的心態仍然起重要的作用。如果是已經有的二套住房,可以再考慮看看情況再說。但是如果有更多的住房,那么就要考慮是不是劃算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