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多余的錢存銀行,還是買理財產品,這主要看自己的收益預期和風險承受能力。
銀行存款是風險極低的,我國實行存款保險制度,銀行存款只要不超過50萬元,都可以獲得全額存障,即使出現了極端風險,儲戶存款的銀行出現了破產倒閉的情況,也可以得到全額保障,這使得銀行存款依然是目前絕大多數人保管錢財的主要選擇。
但是,銀行存款的利息并不高,以活期存款為例,利率僅為0.3%,而且一個月結算一次,這個利息收入就很低了。比如說企業發工資,一般都是發在銀行卡上,就是存在活期儲蓄賬戶中,再比如別人給我們轉賬,同樣是轉到活期儲蓄賬戶,活期賬戶用來接到工資收入或轉賬收入還是很有必要的,但是錢放在上面,確實就很不劃算了。
如果自己賬戶上的錢相對一段時間并不會用到,那么轉為定期存款,相對利率就會高出不少,以大多數銀行的平均利率水平為例,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在2%左右,三年期存款利率在3%至3.5%左右,五年期利率在3.5%~3.8%左右。
近些年,理財產品已經越來越豐富,六大銀行也相繼成立了自己的理財子公司,更加專業、規范的進行理財業務的管理運營,相對來說,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普遍是要比存款利息要高的。比如說銀行發行的一年期定期理財產品,收益率一般可以達到4%左右。
假如我們通過銀行理財產品進行資金管理,每年再將本金和收益一起進行再投資,可以實現復利,以一年期預期收益率4%為例,連續理財三年,一共可獲得復利收益12.49%,平均年收益率為4..16%,確實是比銀行定期存款的利息要高出不少,而且理財產品期限更短,流動性上面會更靈活。而且理財產品還有一個月期、三個月期、六個月期、半年期等不同期的產品可選擇,比相同期限的存款利率都要高得多。
如果這么對比的話,自然是理財產品更合適,但還是要說這并不是絕對,因為理財產品雖然收益更高,但它是有風險的。根據資管新規的要求,銀行理財產品需要打破剛兌,這意味著未來的所有理財產品都是不能承諾保本的,理論上是存在風險的,對于保守型的投資者,無法承擔虧損的風險,那就不適合購買理財產品。
因此,如果有多余的錢,能夠承擔少量的風險,選擇購買中低風險的理財產品更合適,而對于保守型投資者,極度厭惡風險,那么還是把錢存銀行定期更加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