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問題,筆者想起自己做過的一件事。那時候,弟弟因為項目建設,春節時,無法結清農民的工程款,被施工隊圍著。我未與妻子商量,就代其借了50萬元錢,并留下借條。后因弟弟沒有把工作做好,錢還了,借條沒有拿回來,結果,債主拿著借條向我要錢。這時,妻子才知道,發生了矛盾。
此事一直讓我感到好難受,覺得對不起妻子。畢竟,像這樣的大事,夫妻必須商量。不然,還叫什么夫妻呢。
所以,妻子不與丈夫商量,就把家里的錢給弟弟,是很不妥的??v然丈夫沒有意見,也是不對的,是不該這樣做的。如果連續發生這樣的事,必然會影響夫妻感情,會傷害家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