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是貸款利率“換錨”,所謂的“錨”就是用來確定貸款執行利率的基準。原來的“錨”是央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現在央行不再公布基準利率,“錨”變成了LPR。
從上述可知,今后所有的貸款都將以LPR為計算利率的基準。因此題主的問題,我們就可以回答了:可以肯定,除了房貸之外,其他所有類型的貸款都要與LPR掛鉤,包括對公貸款。
對于LPR,我們大可不必想法太多。老實說,在我國目前銀行業壟斷,對借款人擁有絕對話語權的態勢下,我們沒有可能從銀行那里獲得多大的實惠。
具體到實體企業貸款,其實是不是實行LPR對企業沒什么影響。因為實體企業貸款大部分都是流動資金貸款,執行利率本身就已經實行隨行就市,現在只是在合同中把原來利率執行的約定從“基準利率上浮*%”改為“LPR利率加**個點”。所以,LPR對類似房貸的長期貸款影響更大一些。
很多人以為改LPR有可能是減少利息負擔,我看未必。當前存款基準利率并未取消,銀行不會主動壓縮利潤空間(LPR本來就是銀行共同制定)。
至于說要注意的地方,其實我們對銀行沒有話語權,想了也做不到,何必再折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