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為與朋友有經濟糾紛,曾經與律師打過一段時間的交流,關于律師費標準的問題,自己大概知道一點!
一般民事訴訟當中,律師收費的標準,主要分為以下兩種: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糾紛案件,這個沒有統一的標準,根據案件的情況,按件收費。一般最低3000元起步,幾萬元、幾十萬元,都是有可能。不過,這類案件具體的價格是可以與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個人)進行協商確定的。
2、凡是涉及財產糾紛的民事案件(離婚、繼承、合同糾紛等),其律師代理收費,采用“標的額高低、按比例收費”的原則,具體來說:
爭議標的不超過1萬元(含),按不涉及財產糾紛案件標準執行(最低3000元)
爭議標的1萬元~10萬元(含),收費比例為6%~7%,最低5000元。
10萬元~50萬元(含)之間,其收費比例為5%~6%。
50萬元~100萬元(含),收費比例為5%。
100萬元~500萬元(含),按4%計收。
500萬元~1000萬元(含),按3%計收。
1000萬元~5000萬元(含),按1%計收。
5000萬元以上,按0.5%計收。
舉個簡單的例子,爭議標的600萬元的民事糾紛案件,律師事務所收費大概為:600萬×3%=18萬元。
當然,這個標準會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也會有所變化的!如果遇到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話,是要提高收費標準的,但一般不會超過最高標準的5%。具體金額,也是可以協商的!
根據以上的原則,9800元的律師費,如果只是是一般的民事糾紛案件,其爭議標的大概在16.3萬元~19.6萬元之間。
當然,各地方律師收費標準是由一定差別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啊!
非專業律師,文中表述如有錯誤,還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