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個月的征求意見,9月28日,銀保監會正式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下稱《理財辦法》)。
對比征求意見稿,理財辦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條款進一步明確:
1、公募理財明確了可通過公募基理財序資股票,但仍不能直接投資股票,但這對于A股市場來說,顯然更具利好意味;
2、在私募理財產品銷售方面,借鑒國內外通行做法,引入不少于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要求;
3、ABN(資產支持票據)明確納入底層資產;
此前征求意見稿所框定的理財可投資的資產支持證券只包括“在銀行間市場發行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在交易所市場發行的企業資產支持證券”;《理財辦法》進一步明確為“包括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也就是說,ABN明確納入其中。
4、在流動性風險管理、壓力測試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一步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要求,與其他同類資管產品的監管標準保持一致;
此外,《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下稱“《理財子公司辦法》”)本次并未發布。不過,據了解,目前銀保監會已起草了理財子公司辦法,并將廣泛征求意見及早發布。《理財子公司辦法》有望將理財銷售起點進一步降低,甚至不再設置強制性的銷售起點要求,改為銀行理財子公司自行設置。同時,允許子公司發行的公募理財產品直接投資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間接投資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