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新《證券法》將于2020年3月1日起實施。
本次修訂主要集中在市場一直詬病的三大看點上:第一,為注冊制全面實施預留空間,分布實施;第二,提高違法成本;第三則,從業人員不得炒股。可以說這三點也是近20年資本市場亂象的根源。
今天咱說說注冊制實施對上市公司,股票市場究竟能帶來什么影響?
1、優化證券發行條件。將“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修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在發債方面把原來公開發債要求公司有凈資產的數額標準給刪掉。換言之,這樣的修改打破了IPO審批思維,契合注冊制的核心思想。
這樣有利于眾多具有創新能力,甚至只創新不參與生產銷售的科技研發企業推向資本市場,有利于正經濟體的創新和升級,加快了產業轉型。社會資源分工協作更加高效科學。
2、調整發行程序。在明確有證券監管機構的基礎上,取消了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明確證券交易所機構可以按照規定對證券發行的申請進行審核。同時授權國務院規定IPO具體辦法。而上交所和深交所是會員組織單位,更加市場化,更加貼近上市企業,更能準確及時的發現問題。如果交易所不履行盡職,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那就是玩死自己,那很可能會出現新的交易所。
3、強化信批,提高了處罰力度。
4、整個證券法注冊制的實施,對上市公司而言,會勵精圖治,聚焦主業,兢兢業業實實在在的為股東創造利潤,督促其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進而優化整個證券市場的機構,對上市公司,對市場是長期性的、制度性的利好。
總之: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發展20后又一劃時代的事件,必將載入史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