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可以凍結在陸金所做理財的錢,而且還可以強制扣劃涉案資金。法院的執行代表國家公權力,對凡是符合執行的財產,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妨礙。否則就是藐視法律,妨礙公務,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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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執行解釋》等法律規定,法院強制執行財產范圍包括:1.收入,銀行存款,現金,理財產品,有價證券;2.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3.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4.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份額,信托受益權,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5.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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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金所,全稱上海陸家嘴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隸屬于平安集團。旗下網絡投融資平臺于2012年3月正式上線運營。該P2P平臺為投資者和融資者(借款人)提供了網絡平臺,促成交易。所以,這種網絡理財產品雖然與銀行存款等其他資產在形式上有一定區別,但是究其性質仍然屬于可執行財產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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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興起和迅猛發展,人們的投資和融資不斷多元化,其存在的形態也出現新的特征,尤其是網絡虛擬化,給法院執行帶來了新的挑戰。但這些早已引起最高法的重視,并不斷豐富和完善了《司法解釋》,使執行工作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據最高法介紹,目前最高法“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已與3600多家銀行,公安部,交通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等單位實現聯網,可以網絡查詢到被執行人在全國單位內的存款,車輛,證券,網絡資金,理財產品,個人對外投資等14類18項信息,可以實現網上查詢,凍結和扣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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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未協助執行被執行人資金凍結,被法院處罰40萬元。2017年11月14日,陜西省嵐皋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財付通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協助執行義務罰款40萬,就是沒有及時按照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凍結被執行人在財付通上的三筆資金2492元,1962元,875元。法院認為:財付通公司作為從事信用業務的金融機構,有協助法院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資金的法定義務,更應有懲戒失信,共建誠信社會的正義和擔當。該公司拒不及時履行協助義務,不僅嚴重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妨害司法機關辦案,更是對國家權力的藐視,必須給與司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