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甲公司因資金周轉需要,經中間人介紹,向乙公司拆借1200萬元人民幣。雙方簽訂了借款協議,約定乙" />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甲公司因資金周轉需要,經中間人介紹,向乙公司拆借1200萬元人民幣。雙方簽訂了借款協議,約定乙"/>
企業間可以相互貸款嗎?企業間貸款合法嗎?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甲公司因資金周轉需要,經中間人介紹,向乙公司拆借1200萬元人民幣。雙方簽訂了借款協議,約定乙公司分三次借給甲公司1200萬元人民幣銀&行&利&率,利息按每月2%計算,借款期限為十個月,甲公司需要在借款期限屆滿前歸還本金及支付相應利息。
但是,由于甲公司的經營問題,貸款到期的時候銀&行&利&率,甲公司卻未能按時足額還款,經多次催收無效,乙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甲公司清償債務,歸還本金及支付相應的利息,并提供了借款協議、付款憑證等作為證據。
經過審理,法院做出如下判決:一、原告乙公司與被告甲公司于某年某月某日簽訂的借款協議無效;
二、被告甲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乙公司借款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
那么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到底合法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禁止非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借貸屬于金融業務,因此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之間不得相互借貸。業內人士介紹,企業間的借貸活動,不僅不能繁榮我國的市場經濟,相反會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擾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貫徹實行,削弱國家對投資規模的監控,造成經濟秩序的紊亂。因此,企業間訂立的所謂借貸合同(或借款合同)是違反國家法律和政策的。
企業間貸款合法嗎
企業間貸款合法嗎?企業與企業之間可以相互借款,借貸行為是合法的。企業間貸款,是指非金融企業之間相互借款的行為。依據我國法律規定,一般不允許非金融企業之間相互借款。但針對當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在現今的司法實踐中,對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應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如存在上下級關系、長期業務往來關系,對企業確因資金周轉困難,臨時性、個別的、不以收取高息為目的的短期借款,經審查不屬于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的違法行為的,結合其他情況可認定為該借款行為有效。企業將自有資金出借給其他企業幫助其解決生產經營中所急需資金的,孳息可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來源:南^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