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你不要多想,當初這個朋友借給你錢是二個人的友誼,剛開始不要你打借條是對你的信任,借條是你單方面堅持要打的,也許這個朋友把借條沒當回事,事情己經過去了一年多了,證明上述分析是對的。
但你對這個朋友不完全信任,對其人品有懷疑,怕這個朋友萬一反臉不認人,甚至是拿出借條敲詐你。
你的這種苦衷,也不完全沒有道理,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人也在不斷變化,法律解決不了所有問題,道德是約束人的自覺力量,中國人進入市場經濟才20多年,江湖義氣,道德綁架,親情友情,假如什么事都嚴格按照契約程序,訂契約結束契約顯然不符合國情,只能說是發展方向,從我做起可以,要求他人這樣做有可能會造成不愉快。
建議你一是放寬心,權當此事徹底的結束了。二是把這件事的過程記下來,銀行憑證保留下來,萬一有了糾紛起碼可以幫助對方回憶,但愿這種可能是萬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