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貸款的房子有房產證嗎
1、對于貸款買房的購房者來說都有這樣的誤解,認為在貸款還清之前,房產證需要抵押給銀行,等到貸款全部還清才能取回。實際上,確實曾經有銀行強制要求借款人用房產證作為抵押,但是目前,這種情況已經身份少見。
2、購房人在通過銀行按揭貸款購房時,要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及《貸款合同》。在產權等相關證書辦理完畢后,房管部門再對該房屋進行登記備案,設定抵押權。
3、因此購房者想要拿到房產證,需要到房管局辦理標明抵押事項的《房屋他項權證》,然后把《他項權利證》放在銀行,就可以拿到房產證了,但是房產證上會備注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就算貸款還清也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解除抵押這一步千萬不要忘記。因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著購房者獲得房屋的全部產權,房產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多久能拿到房產證
1、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第3款: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的規定,對于逾期辦理房產證行為的違約金,由于在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仍應繼續履行辦證義務,具有懲罰性。
2、我國對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違約責任規定的比較明確,即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的內容來辦;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付息,參照標準是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
3、在買房人能夠舉證證明逾期辦證損失的情況下,買房人可以實際損失為限要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增加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