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是什么?公積金貸款及提取有哪些新變化的?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繳存新規調整
放寬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條件。支持農業轉移人口繳納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公積金不再提供一年以上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優化部分業務辦理條件
(一)繳存人在辦理購房提取(商品房、購買二手房、自建房)和租房提取時,無需單位出具《同意繳存人提取證明》。
(二)繳存人在辦理租房提取時,無需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憑證。
(三)靈活就業人員、異地繳存戶和月繳存額較低的繳存人(月繳存額低于月還款額的50%)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無需提供自然人擔保。
(四)取消繳存人離異后12個月以內的購房行為不予受理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五)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優先用于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公轉商貼息貸款),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有結余的可以用于償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老舊小區改造、購房提取。
(六)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時,取消按約定產權份額進行提取的法定。
本次新規調整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法規與本次新規不一致的,以本次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