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建立了失業保險金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自2024年4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這就意味著,自今年4月1日起,咱們到手的失業保險金,也要上漲啦!
2024年江西撫州失業保險金調整領取標準
江西撫州本級的失業金如何計算的?
最新撫州失業保險金每月發放標準
二類區域(1683元/月):
撫州市本級、臨川區、撫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東臨新區
三類區域(1566元/月):
東鄉區、南城縣、黎川縣、南豐縣、崇仁縣、樂安縣、宜黃縣、金溪縣、資溪縣、廣昌縣
江西2024年失業金調整標準
一、調整時間
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后標準
一類區域由每月1665元調整為每月1800元;
二類區域由每月1557元調整為每月1683元;
三類區域由每月1449元調整為每月1566元。
每月分別增加135元、126元、117元,增幅8%!
失業保險相關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等)同步調整。
再次就業后,原來剩余的失業保險待遇享受月數會作廢?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失業保險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也就是說,根據之前累計繳費年限確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后,之前的累計繳費時間都將清空,新的繳費年限按照重新就業后的繳費時間另行計算。前次失業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予以保留,可以與按照再次失業時的累計繳費年限計算出來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本次累計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