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善就業環境,公布了各式各樣的補貼。其中,高溫補貼就是強制發放的,只要達到發放的標準就可以方法高溫補貼。在在高溫作業下,企業不得以向戶外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那么,2024廈門有高溫補貼嗎?接下來隨新社通app小編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
2023廈門高溫補貼方法標準及時間
廈門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到9月。
1、廈門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應當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用人單位在職職工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6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12元。用人單位的高溫津貼標準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3、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一)因事假、曠工未提供勞動的;
(二)在醫療期、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未提供勞動的;
(三)勞動者其他個人原因未出勤從事高溫作業的情形。
4、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應當按其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以及有關部門法定的標準折算發放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按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5、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溫作業人員發放全額高溫津貼。
6、防暑降溫工作季節性強,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職工夏季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7、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衛生、人社等有關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用人單位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做好高溫期間職工的防暑降溫工作。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對用人單位高溫天氣期間采取的勞動保護方法實施監督。
據新社通小編了解,高溫補貼解釋如下:坐辦公室的人有高溫補貼嗎?
有,但室內溫度要到達33度以上。因為根據有關法規,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高溫天氣從事工作,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以下,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除了高溫津貼外,企事業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室內人員提供足夠、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什么情況下會發放高溫補貼?
根據相關法規,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下,用人單位依然安排勞動者在室外工作,以及室內工作的,且沒有方法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至33℃以下的,就需要發放高溫補貼。因此,無所謂白班、夜班,或者在哪工作、工作多久,只要溫度超了,都能領到一定金額的高溫補貼。另外,因部分地區的特殊氣候特點,且高溫天氣持續時間長的,同樣也能享受到該補貼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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