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失業金辦理時限多久?哪些情況會停發?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廣州失業金辦理時限多久?
辦理時限:
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在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及時辦理撥付手續。
失業保險金自受理后符合領取條件的當月起計發,并于審批通過后的次月15日前(含15日,節假日順延)統一發放。
失業人員可通過網上查詢方式查詢辦理結果,詳情可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查詢,查詢方法:登錄--查詢打印--信息查詢--失業定期待遇查詢。
停發待遇情形: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包括被用人單位錄用;參加機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以單位名義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或已進行就業登記的;從事個體經營或者創辦企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以及成為公司股東兼管理人員的;已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并且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已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等;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當地有關部門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提供培訓的。
失業保險待遇終止業務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辦理。